我校与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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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学校与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合作签约仪式在东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举行。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聂施恒,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鹏飞;校党委书记张宝宗、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郝群参加签约仪式,副校长付跃刚主持仪式。
张宝宗指出,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国家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新时期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了检察保障,积累了丰富的检察工作实践。希望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挖细耕合作模式,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建立积极、良性、务实的合作关系,撬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检察实务的多赢杠杆,打造新时代检校合作的样板,努力为推动法治吉林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聂施恒表示,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将在学生实习实践、法学研究与课题合作、检察干警在职继续教育与培训等多个领域开启全新的合作模式。未来的合作将会实现学术研究与实务操作层面的深度对接,共同探索法学理论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的创新路径,融合培育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努力为推动法治吉林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仪式上,郝群代表学校与聂施恒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拉开了检校合作的序幕,促进学校与通化市检察院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为推动双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通化市检察院政治部队伍建设处处长张俊涛,我校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处长律明、教务处处长侯玉秀、法学院党委书记田之华及院长张闯参加签约仪式。
(供稿: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撰稿:贾惠淇 初审:唐慧宇 复审:周南 终审:于英焕 )